關于開展二〇一〇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有關事宜的通知
魯建執注字[2010]136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和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開展2010年度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說明》的有關規定和要求?,F將注冊造價工程師2010年度延續注冊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范圍
凡2002年度(建[造]0237000****)、2004年度(建[造]0437000****)、2006年度(建[造]0637000****)初始注冊及注冊有效期已滿,需繼續執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均應辦理延續注冊。
二、申報方式
1、所有申報人必須通過“山東省建設類執業師信息系統(http://www.ljzc.net/xydadata/Engineers.aspx)”和 “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http://119.254.9.47/costrefer/LoginIndex.htm)”進行網上申報;
2、申請人用個人用戶名和密碼登錄 “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點擊進入“延續注冊業務”部分,按要求將“基本信息”等目錄信息填寫齊全、上傳件掃描清楚并上傳后,打印申請表并點擊“延續注冊上報”,在指定位置簽字并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3、辦理延續注冊的同時需要變更注冊單位的,應在“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申報延續注冊時將注冊單位更改為變更后的執業單位,并同時報送變更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附表1)所要求的材料;
4、申請人登錄“山東省建設類執業師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請詳細閱讀個人版和企業版使用說明,按要求進行操作,并打印《造價師材料受理憑證單》與申報材料一并上報;
5、必須按要求進行完網上申報后,方可報送書面申報材料,否則將不能完成延續注冊業務。
三、申報程序
1、申請人將延續注冊申報材料和 “山東省建設類執業師信息系統”打印《材料受理憑證單》送所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匯總,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直有關單位報工商注冊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附表3所列時間上報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2、延續注冊合格人員換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從“山東省建設類執業師信息系統”市地版打印《證書、印章領取通知單(帶合格人員兩寸免冠照片一張)》統一領取,并在領取新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同時交回原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四、延續注冊應提交的書面資料
1、 “山東省建設類執業師信息系統”《造價工程師材料受理憑證單》一份;
2、《延續注冊申請表(“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打印件)》一式兩份;
3、前一個注冊期內的工作業績證明(執業單位出具,變更注冊單位的由原單位出具)加蓋單位公章;
4、注冊有效期內參加繼續教育合格證明(結業證書原件,每年不少于30學時,含必修課、選修課);
5、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有造價咨詢資質企業需提供);
6、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勞動行政部門規范文本,且合同期不得少于一年)。
以上申報材料須按照延續注冊申請表、業績證明、參加繼續教育合格證明、資質證書、勞動合同的順序裝訂成冊(無需加裝封面)一并報送。
五、申報要求及受理時間
1、延續注冊網上有關數據應齊全、清楚,“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基本信息菜單內的聘用單位類別,必須選擇有或無造價資質單位,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需將造價咨詢資質證書編號填寫齊全;
2、書面材料完整,裝訂整齊。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時,有關技術問題,可撥打技術支持電話:010-63712592進行咨詢;
3、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對本市造價工程師的注冊情況,以免發生漏、錯報現象。注冊申報材料和申報匯總表(附表2),請于10月14日至15日和18日至22日按照“造價工程師2010年底延續注冊各市申報時間安排表(附表3)”報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4、申請人在“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申報注冊時如發現身份證號碼與現持有身份證號碼不一致的情況,可將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復印件裝訂在申報材料首頁,本次延續注冊一并處理。
六、延續注冊費用
每人需繳納注冊費50元、證書工本費10元、執業印章費88元、繼續教育費600元,合計748元。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報送延續注冊申報材料的同時一并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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