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全省造價員變更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請各市造價管理機構提前將本市需要辦理變更的造價員材料準備好,集中在每月的第三個工作周(工作日≥3天),派人或委托有關人員前來辦理,省站不接待個人前來辦理造價員變更業務,請各市遵照執行。